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体制的缺陷。我们的行政管理把更多的资源、经费和精力投到城市,而忽视了对农村的投人。农村自建房管理的触角不够多,很多地方都成为管理的死角。1、是农村建房管理方面缺少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是农村建设规划存在漏洞。农民不按规划建房.有的农民受"风水"意识的影响,特别是山区的一些房屋建设时喜欢选择在依山傍水的集雨地带或风口道边建房,一旦洪水暴发,灾难在所难免;还有一些农民按自己的建房时间表操作,并且不是成排房子一起建造,而是建造两间地基的"顶天立地"式楼房。农村自建房图片
从立法角度而言,因为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并予以完善规范,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以这个角度来看,农村自建房应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从农村自建房的要求及特点看,施工人员不仅要提供劳务,还要利用自己的设备和技术按照房主的要求完成施工,农村自建房也是一个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应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农村自建房的施工人员多是个体从业的泥工、瓦工等自行招募组织起来的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通常都是与房主达成口头建房协议即开始施工。在此种现实情况下,并不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当农村自建房行为发生纠纷时,通常将农村自建房行为界定为承揽合同或者雇佣合同。
但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城镇户籍子女就不能单独就宅基地予以继承。律师特别提示,宅基地上的原房屋一旦拆除或倒塌,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将不能继续使用,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处置,继承人亦丧失对宅基地相关权利的承继。如果遇到房屋拆迁,宅基地的拆迁补偿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房屋的补偿,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子女在哪里,都有权继承;另一种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因宅基地不属于遗产部分,无法继承。农村自建房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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