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使用权“转让”在法律界定上存在问题
按照我国《公司1法》等民商法的法学理论,财产权的转让不仅可以指所有权的转让,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各项权能的单独转让。
但是在《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中,权利“转让”特指所有权转让。也就是说从知识产权法的立法表述看,《公司1法》规定的知识产权出资只能是知识产权所有权,不能以使用权出资,因为只有所有权才谈得上“转让”,使用权只能说是“使用许可”。
商标权入股
规定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商标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自然是可以作价出资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公》还规定了: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1、商标使用权“转让”在法律界定上存在问题按照我国《公司1法》等民商法的法学理论,财产权的转让不仅可以指所有权的转让,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各项权能的单独转让。也就是说,商标权人需要找评估机构对商标进行价值评估,然后才能以评估的价值入股。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一是商标所有权入股;二是商标使用权入股。
商标投资与域名投资的区别
域名、商标等无形资产投资随着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视和社会竞争环境的日益成熟,催生了一个个潜在的庞大市场。
注册前置条件有别:商标注册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营业执照,个体的或者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另外个体的执照注册时需要和个体执照经营者一致的,其他形式则只需要执照并加盖公章即可。
域名注册则并不要求一定有执照,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在要求实名制的情况下有个证即可。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商标入股评估的安徽中企航于2024/4/22 12:11:4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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