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押评估市场法,一般无法大规模的采用,因为一般情况下,很少同类价值的和相近的专利有交易情况发生,也就是说其实根本不存在参考对象和价值锚的。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评估。专利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或者专利虽未实施或应用但具备可预期和可验证的未来获利能力,对尚未实施专利技术,还应特别关注专利的潜在可应用性。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了解专利技术的研发过程,技术检测、鉴定资料,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技术水平,技术成熟度,同类技术竞争状况,技术更新速度等有关信息资料。
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1.专利的法律状态:通常包括专利权人及其变更情况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是否涉及法律诉告或者处于复审宣告无效状态;2.专利权的许可使用情况;3.专利权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融资权利实现问题的方法:1.发挥承保机构的保障作用,将知识产权作为承保公司的反承保;2.积极引入保险和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中介为借钱人知识产权质押提供承保或协助实现质权。
专利质押评估收益法,通过假设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通过估算知识产权经济寿命期内的合理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额、折现率等相关数据作为依据和参考。专利权质押评估不同于传统的不动产质押评估,因质押物的特殊性,选用收益法评估,考虑的因素极其复杂,对评估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专利权质押评估会核实专利权的法律权属:核查专利权人持有的证明其权属的资料。包括: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出具的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专利登记薄副本,新一期的专利缴费凭证及专利证书原件。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专利质押评估费的安徽中企航于2024/4/22 10:24:1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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